孙律师:日前,我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房,商定房屋总价为40万元,上下家交易税费全部由我承担。我要求和上家见面具体谈一下,但中介说上家已全权委托了,而且过户时上家会到场的。后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,中介提出买卖合同中总价写为30万,另外10万私下单独支付,这样我可以少交契税等税费,对我有利。因为拿不准这样做是否可行,特来信咨询。
市民马先生马先生:从来信反映的情况看,中介公司的做法实际上是用“阴阳合同”来逃税费,这种做法不可行。
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,用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。在二手房买卖中,房地产转让合同是上下家房屋买卖的依据。如果按照中介的做法,在法律上,你购买房屋的表面价格为30万。根据规定,契税是以房屋合理价值作为计算的依据。如果税收管理部门认为房价严重偏离正常价值,会要求按房屋评估的实际价值来交契税等税费。因此,中介的做法未必能为你成功逃掉部分税费。不仅如此,即使成功逃掉部分税费,那也是违法行为。另外,你私下支付10万元缺乏足够的保障。万一将来房屋交易出现问题,你只能按30万元的价格,而非40万元作为赔偿依据。
一般来说,用“阴阳合同”逃契税的做法还容易让少数违规中介赚取差价。就你的情况而言,如果上家只是以35万元出售房屋,而你们交到交易中心过户的合同上并未体现出房屋交易的真实价格,那么中介就可以隐瞒你赚取5万元的差价,从而损害你和上家的权益。
从上述分析可见,无论从那方面来说,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一定要写真实的价格,这有助于上下家避免不必要的风险。
申房律师事务所孙洪林律师